我觉得不应该要,不合则分,人家也付出青春了。当然如果在你们恋爱期间,你的花费比他高,他占了便宜,可以适当谈一下。
你对情侣在一起一年半,结果男的找了新的女朋友和前提分手,我觉得这个男人实在是太杂了,如果有财务上的纠纷,可以索赔。
本人理解你的感受,不过这个青春损失费是没有任何法律支持的。一般来讲,青春手续费是双方自愿给付的,如果对方不愿意承担的话,法院也不会支持的。个人建议您看开一点,一年半的时间看清一个人也是比较庆幸的事情,相信您会在往后的日子,遇到对的人!
男人在未分手时就找了新欢,找到新欢后才分手,属于道德问题,如果男人和前任之间有经济往来,可以适当要求男人赔偿,但不是索要,如果没有经济往来,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
不能向他索要青春损失费,因为你跟他在一起,他也付出了他的青春,你不能只看着自己。